燕赵农村报·河北农网讯(张宝程 通讯员 刘振宇)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事关每个家庭幸福安康。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兴隆县法院积极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2月28日,兴隆县法院法官王鹏程深入兴隆县第一中学,以“预防违法犯罪”为主题向全校师生讲授法治教育课。王鹏程法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切入点,围绕校园欺凌、电信诈骗、不法性侵害等青少年常见的犯罪行为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生活实际,通过解读真实犯罪案例,向在场的学生讲解犯罪的法律后果,引申出常见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们增强遵纪守法、学法用法、自我保护的法治意识。从司法保护方面,讲述了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享有的基本权利,鼓励学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近年来,兴隆县法院立足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形势新特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时结合“三个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讲好每一堂课。今后,兴隆县法院将继续开展校园法治教育,通过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以实际行动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