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新乐警方在工作中摸排到在辖区正莫镇某村内,有人将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一简易房内。治安大队联同正莫派出所迅速采取行动,果断前往现场。民警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小心检查、仔细翻找,最终在该简易房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杨某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97箱,并当场予以查缴,集中妥善处置。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如实交代了其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获利7万余元的事实。
日前,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新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危害性极大,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此外,非法储存、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路濛 王子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