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农村报讯 (张宝程)6月21日,记者在保定市召开的“助力高质量发展 护航高效能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定市医保局坚决贯彻国家、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化返贫的底线。
确保重点人群应保尽保。人民群众享受医疗保障,参保是前提,持续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聚焦重点人群,实现应参尽参。根据全省统一政策,医疗救助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人员、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有制度保障。2023年以来,全市共资助42.19万困难群众参保,实现了农村低收入人口100%动态参保。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实效。稳定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水平,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普惠性提高居民大病患者报销水平,并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精准实施倾斜支付。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夯实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据监测,2023年三重保障制度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62.67万人次,帮助减轻费用负担5.34亿元。
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做好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监测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协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帮扶。年初至今,各地医保部门主动推送预警信息2.82万人次。此外,还通过医保目录调整和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合力降低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就医成本。
下一步,在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基础上,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建立多元化医疗救助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统筹提高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救助水平。探索完善高额费用负担患者综合帮扶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更好发挥保障合力。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确保经相关部门认定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大病重病患者及时得到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