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党建引领是根本。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党的领导,必须深刻领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现实意义。要通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用高质量党建保证中心工作落实,在中心工作落实中体现高质量党建成效。
要以组织建设促进乡村振兴。要善于“书记抓、抓书记”,突出“关键少数”,加快培养农村更多的“明白人、带头人”,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要时刻不忘党员身份,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之中,做到群众在哪里,党的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善于把党支部建在产业发展链条上、建在搬迁小区楼宇上、建在外出务工基地上,注重讲给群众听、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时刻把群众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我们的心上,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以人才培养促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要在人才上做好引、育、用三字文章,优化和配置以人才为核心的各种生产要素,推进要素聚乡、乡贤回乡、市民下乡。要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尽快制定出台差异化政策措施,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同时,一手抓农民群众内生动力的激发,一手抓农民群众的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文化、知识与技术素养,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从激发内生动力向凝聚振兴活力的根本转变。要善于借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验,探索实践将诚信、友善等优良道德财富转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信贷抵押物,携手创建更多的“道德银行”,将义利并举的理念融入乡村振兴中。
要以提振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要把壮大村集体经济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使农村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资本、农民变股东,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济基础。要坚持以增加经营性收入为重点,注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由外部“输血”向自身“造血”转变。要善于将扶贫资产管理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管理和使用模式,深化完善收益分配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创收与村干部的激励保障密切挂钩,也与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挂钩,最大限度地激发村干部持续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潜力。
(乐亭县大相各庄镇 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