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友百人少,损友一人多。想用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的享乐,俩同学竟然结伙作案,干起了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勾当,还把他人的车牌偷来企图瞒天过海,最终“同窗”变“同伙”,二人一同锒铛入狱。
据新乐市公安局刑警长寿中队的办案民警称,自去年以来他们先后接到多起车内物品被盗案件的警情,但作案人员警惕性极高,每次都选在车辆无人照看的作案地点,一时之间,办案民警很难获取到有价值的线索。直到2023年1月份,办案民警在发生的另一起车内财物被盗案件中,梳理发现了一辆可疑车辆。根据该可疑车辆的信息,办案民警进行了反复的研判和分析,并与前几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进行了比对,最终推断该嫌疑车辆与先前发生的几起案件存在极大的相关性,认为几起案件的作案人员极有可能是同一人。
为此,办案民警展开了深挖细查,最终在合成作战中心等其他部门同事的支持与配合下,初步确认1月份发生的这起案件与前几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为李某(男,33岁,保定市人)、苑某某(男,33岁,保定市人),并在大量工作中迅速摸排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
3月10日,办案民警立即动身,前往抓捕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在保定徐水某超市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在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供述下,办案民警又马不停蹄,辗转40多公里到了雄安新区,将正在工作的犯罪嫌疑人苑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苑某某均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对方流窜新乐,多次砸窗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据悉,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小学同学,因均有相同的“爱好”——赌博,导致手头紧张,但二人又贪图享乐,想抽好烟、喝好酒,于是便萌生了合谋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念头。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审讯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多次在石家庄、保定等地区流窜作案,专挑停于路边且无人照看的中、高档车辆下手,发现车内有香烟、茶叶、酒等有价值的物品或者现金皆收为“囊中之物”,涉案价值累计8万余元。且因担心被警方查获,他们在作案途中偷了他人车辆的牌照,想以此掩饰罪行,没成想却“欲盖弥彰”,被警方顺藤摸瓜、一网打尽。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苑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新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两人所盗物品部分也已经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乐警方提醒广大车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可能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者有监控覆盖的地方,锁好车辆门窗,尽量不要在车内留有钱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烟酒礼品等贵重物品,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郑亭禹 张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