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4月22日,记者从保定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不断更新民事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87件;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1030件;支持起诉案件243件。另外,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96件,办理53件;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监督“小专项”活动,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02件,法院采纳93件。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三个月以来,提出检察建议46件,法院采纳 43件,有39件在一个月内回复,监督效果显著。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高效办理涉企案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近两年来,全市共办理涉民营经济诉讼监督案件204件,帮助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件。
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力度,增强监督的主动、精准和实效性。全市检察机关将民法典确定的基本原则与价值理念贯彻办案始终,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运用好同级监督与提请抗诉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做到精准监督。近两年来,对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请、提出抗诉102件。两级院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4件,法院采纳51件,体现了监督精准性及监督质效的提升。通过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提出检察建议953件,法院采纳938件。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延伸监督触角,为寻求诉讼救济的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帮助。近两年提出支持起诉监督意见248件,法院采纳220件;持续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77件,涉案金额180余万元。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近两年来,全市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法院采纳再审20件,向纪检、公安、刑事检察等部门移交犯罪线索4件,追究刑事责任1人。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做到精准监督,以高质量的民事检察监督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