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情调解农民工讨薪得圆满
——兴隆县法院立案庭调解一起5名农民工讨薪案
河北农网讯(张宝程 殷子曦 杨美丽)“我们没有文化,当时给被告干活,被告没有给我们工资表,也没给我们打欠条,本以为要不回来的工钱,让您给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太高兴了。” 一名原告对翟俊岩法官说。
3月10日,兴隆县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原告刘某某等5位农民工诉被告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查阅卷宗发现原告并无纸质证据,便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案情,得知被告张某某拒绝调解的原因是其只同意承担原告一半工资,另一半工资应由另外一个合伙人关某某承担。基于此,承办法官便依据职权追加了关某某,并多次向其释法明理,关某某被法官的真诚打动,最终同意到庭调解。
3月10日,经过承办法官一上午的耐心调解,讲明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兴隆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理念,高度重视涉农民工权益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多措并举,依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矛盾,切实为百姓排忧解难,做老百姓的“贴心人”,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