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 徐晓俐)冬春交替,天干物燥火灾隐患凸显,野外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如果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必然得不偿失。近日,涞源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过失引起火灾案件,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
3月1日下午,涞源县公安局上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巡控工作中发现,某村附近山上出现火情,随即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走访调查民警发现,火灾系辖区居民魏某某在野外焚烧农田秸秆时引发,随即民警将魏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询问,魏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魏某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