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 杨瀰 赵萱)2月21日,高阳县魏家佐村一村民发现受伤鸟类一只。经相关部门现场确认,该受伤动物为红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鸟已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妥善安置。
红隼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飞行快速,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红隼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大型昆虫、小型鸟类、青蛙、蜥蜴以及小哺乳动物为食,分布范围很广,非洲、古北界、印度及中国,是比利时的国鸟。
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翠颖介绍,“‘春江水暖鸭先知’,这说明动物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感知能力很强,一个地区环境的好坏也影响着野生动物的去留。随着高阳生态环境的改善,天蓝水清草绿树木繁茂,越来越多的珍稀鸟类来高阳安家落户。目前,我县区域内有白鹭、白琵鹭、黑脸琵鹭、白额雁、红隼等5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
高阳县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孝义河畔扎实推进生态水系综合治理,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等举措,该县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加大植树造林工作力度,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0.31%;建成区各类绿地面积达578.12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649.03 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1.6%。全面防治大气污染,通过工地扬尘管控、道路扬尘管控、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月24日,该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