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 殷子曦)1月20日,省高院发函对兴隆县法院2021 年度信息工作进行评价。“兴隆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获此殊荣,难能可贵,充分体现了兴隆法院信息队伍创先争优、争创一流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2021年,兴隆县法院在院党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负责部门认真组织下,全体信息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积极应对信息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大信息采编报送力度,坚决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政治关、责任关、质量关。全面反馈动态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信息库”和“参谋部”作用,努力营造院领导关心重视、全院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发挥信息对法院工作的导向和推动作用。2017年以来,兴隆县法院先后三次荣获“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集体荣誉称号;三名干警四次荣获“全省法院优秀信息员”荣誉称号。
兴隆县法院此次受到通报表扬,既是对兴隆法院信息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褒奖,也是对兴隆县法院广大干警的鞭策和激励。下一步,兴隆县法院将以此次受到表彰为契机,继续坚持目标导向,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加强信息调研,强化分析研判,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法院信息工作撰写、采编、报送水平,为各级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