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要闻| 民生| 乡村振兴| 科技| 学院| 体系| 视频•直播| 深度| 县域| 乡风| 说法| 健康| 文旅| 生活| 供求| 电子报
河北农网>>法治>>

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1年下半年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2022-01-17 17:20:00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1年下半年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2021年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实行全面统筹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相结合,聚焦主业,主动作为,严准入,打源头,查线索,强执法,严厉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案件,有效的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粮食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经各地上报并筛选,现公布5个典型案例。

1.沽源县某农资经销店(梁某)经营假农药案

2021年6月29日,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沽源县某农资经销店(梁某)经营的“40%硫酸链霉素”农药,其外包装粘贴有“40%硫酸链霉素、规格1000克*25袋、产品批号20210401、生产日期20210402、检验员1”字样标签;内包装锡箔袋喷印有“农药批号:20210401,日期:20210402”,未附具农药登记证及标签信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认定为假农药。当事人共购进200袋*60元/袋,销售91袋,售价70元/袋,违法所得6370元,货值金额14000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参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农药部分)》,张家口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没收农药“40%硫配链霉素”109袋,没收违法所得6370元,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70000元。

2.石家庄市某动物药业公司未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案

2021年2月24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动物药业公司在未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情况下,生产标称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某某肽、某某金、某霸、某解4种饲料添加剂。经查,当事人与某生物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王某某,生产的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292元,违法所得417元。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参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饲料部分)》,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4种饲料添加剂(某某肽5箱、某某金5桶、某霸10桶、某解10桶),没收违法所得417元,罚款20000元。

3.故城县某专业合作社经营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案

2021年4月29日,故城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审定证号为冀审20****40玉米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河北省审定公告标注该种子穗长17.4cm,当事人经营的种子标签标注穗长23cm。该行为违反了《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共购进玉米种子60袋,单价28元/袋,货值1680元。故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二项规定,参照《衡水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种子部分)》,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2000元。

4.南宫市某物资经销处(崔某某)经营假农药案 

2021年3月12日,南宫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通知对某物资经销处(崔某某)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标称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0.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农药登记证号:PD20****29),检测出隐性成分氯氰菊酯。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认定为假农药。当事人2020年6月3日通过物流,购买涉案农药2件、400瓶。除3瓶抽样外,其余全部售完,售价1.5元/瓶,违法所得595.50元,货值金额600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农药部分)》,南宫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595.50元,没收抽样留存违法经营的0.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1瓶,罚款10000元。

5.安新县某农资经销部(秦某某)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2021年9月14日,安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农资经销部(秦某某)销售的小麦种子,未按规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15和9月2日,分别购进某麦22和某农6426小麦种子共计10000斤,销售7000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第四项规定,参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种子部分)》,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2000元。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编辑:赵克

相关新闻

三农要闻

燕赵农村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民生热线 0311-67563577|  网站办公 0311-67562548

广告合作 0311-67563195|  订报垂询 0311-67562175

投稿邮箱:hbnw2020@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法律顾问:河北冀督律师事务所 臧济华

冀ICP备09047539号-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Copyright 2015-2020 jn.heb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经营性备案信息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新闻记者证管核系统

立即打开
河北农民报官方公众号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官方公众号 天下农资官方公众号 河北农民报官方头条号 河北农民报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