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网讯(王平群 马建秀)近日,巨鹿县市场监管局公布一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巨鹿县一女子听信店家宣传,花费12938元购买一套塑身衣,因后悔不要,商家拒绝退款,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调解,店家退还该消费者全部货款。
去年12月11日,刘女士(化名)向巨鹿县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称,她在该县某化妆品店做护理美容时,服务人员多次推销一种塑身衣,口头宣称这种塑身衣含有多种矿物因子,能调理亚健康、治疗腰椎颈椎等问题,还承诺无效可退款。
于是,刘女士心情冲动,激起消费欲望,店老板给她丈量身体尺寸后,预付12938元定制了一套塑身衣。不料,回家后丈夫不同意买,要求商家退款却遭拒绝。无奈之下,她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县消协执法人员樊敬良经调查核实,刘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立即责令该商家改正其违法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告诫。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在定做销售产品时应如实告知消费者真实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经调解,商家快速退还给消费者刘女士全部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