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要闻| 民生| 乡村振兴| 科技| 学院| 体系| 视频•直播| 深度| 县域| 乡风| 说法| 健康| 文旅| 生活| 供求| 电子报
河北农网>>法治>>

兴隆县法院执行局:远赴千里 高效执行

2021-12-23 15:17:22 来源:河北农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 齐迎男)“好的,我知道了,您放心,我们立刻出发!”12月16日,兴隆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申请人甲提供的线索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江立即部署,安排由执行局副局长管长民带队3名执行干警即刻前往山东邹城。

执行干警下午4点开车从兴隆出发,晚上11点到达邹城,全程近700公里。由于时间紧急,管长民副局长在车上再次分析案件后,制定了执行方案。

原来,兴隆县法院调解被执行人乙给付申请人甲29.9万元,被执行人乙一直未给付,执行干警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乙名下的车辆,但车辆实际由位于邹城的案外人丙使用。案外人丙诉讼至兴隆法院要求判决涉案车辆归自己所有,兴隆法院判决驳回丙的诉讼请求,丙未交付涉案车辆,涉案车辆一直下落不明。申请人甲提供案涉车辆位置后,执行干警立刻启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2月17日,执行干警早晨不到6点就前往案外人丙小区蹲点守候,寻找涉案车辆,9点发现案外人丙驾驶涉案车辆准备驶出小区,执行干警及时拦截下涉案车辆,向案外人丙出示了证件和法律文书,告知其该车辆已被兴隆县法院查封,法院将扣押该车辆。案外人丙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工作,管长民副局长耐心劝导案外人丙,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告知他法律的强制力不容置疑,以及妨碍执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管长民副局长近2个小时的劝说下,案外人丙最终同意交出涉案车辆。执行干警们于晚上6点返回兴隆,往返1400余公里,将涉案车辆扣押至兴隆,下步将对涉案车辆进行拍卖或抵顶给申请人甲。

兴隆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文明执法,高效执行,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严谨的态度勇挑重担,持续为人民服务。


来源:河北农网
责任编辑:赵克

相关新闻

三农要闻

燕赵农村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民生热线 0311-67563577|  网站办公 0311-67562548

广告合作 0311-67563195|  订报垂询 0311-67562175

投稿邮箱:hbnw2020@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法律顾问:河北冀督律师事务所 臧济华

冀ICP备09047539号-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Copyright 2015-2020 jn.heb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经营性备案信息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新闻记者证管核系统

立即打开
河北农民报官方公众号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官方公众号 天下农资官方公众号 河北农民报官方头条号 河北农民报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