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故事 学法律
蔡大姐和李大哥婚后因为性格不合选择了离婚,经过协商,双方都同意了三岁的女儿由蔡大姐抚养,李大哥每个月给女儿抚养费。蔡大姐带着女儿独自生活了两年后,又带着女儿嫁给了于大哥。于大哥对女儿很是疼爱,女儿也很喜欢这个新爸爸。蔡大姐觉得,女儿还小,不想将来女儿上学时让别人议论她,于是就想到了给女儿改姓,由前夫的李改为现跟现在的丈夫姓于。
可是当她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手续时,对方却要求她出具前夫的书面同意书。蔡大姐说,女儿归她抚养所以改姓的事她能做主。但工作人员却坚持原则,拒绝办理,并且劝说蔡大姐要跟前夫商量之后再来。蔡大姐无奈之下只好回去跟前夫通了电话,可没想到前夫却不愿配合蔡大姐,认为改姓没有必要,并且提出如果孩子改随继父的姓,他将不会再给他们抚养费。
蔡大姐一方面觉得自己很委屈,作为母亲她一心为孩子好为什么没人理解,另一方面也很疑惑,是不是改了姓之后,前夫就没有责任出抚养费了呢?
亲爱的各位朋友,您是什么看法?
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双方监护人协商决定。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相关法规还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是说,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帮大哥简单说
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男方常常以抚养费为要挟,不许孩子改姓,这是不对的。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