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 殷子曦)10月20日,兴隆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上门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为人民,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受到当事人的好评,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原告袁某与被告马某、李某民间借贷一案,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10月20日,承办法官伊站君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具体情况,征询调解意向,因双方争议不大,本着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快速化解纠纷的原则,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当伊站君法官得知被告李某腿脚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案件调解时,为避免当事人的奔波困难,办案团队决定与原告袁某、被告马某一起到被告李某家上门调解。在案件调解中,伊站君法官释明法律,依法明理,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惑,使二被告对原告的起诉给予理解,并放下心理负担,共同达成偿还借款的协议,使该案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