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 刘振宇)兴隆县法院各中心法庭坚持重心下沉,采取智慧法院服务基层、法官入村宣讲法律、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等各类型举措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为规划城市建设,提升乡村振兴品牌,兴隆县六道河镇部分村被列为项目拆迁范围。其中某村村民三处房屋均处在拆迁范围内,但拆迁工作组和该村民一直没有对涉及三处房屋的安置补偿协议达成全面的共识。虽然在三年前已经对部分房屋的拆迁达成协议,但该村民却一直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腾空房屋。
三年来,拆迁工作人员和该村民协商了多次,均没有进展。为推进拆迁工作,作为拆迁协议主体一方的村委会,以已经部分达成协议的房屋被告没有按期腾空为由,一纸诉状将该村民告上法庭。
收案后,兴隆法庭庭长冯静积极深入研究案情、了解双方当事人动态,并及时进行了庭前调解,对该村民宣讲拆迁政策,细化补偿方案,耐心细致做该村民的思想工作,但该村民一直未理解,庭前调解失败。
9月28日下午,这起案子在兴隆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抒己见,案件进入僵持阶段。
庭审结束后,为尽快理清案件双方当事人庭审陈述真伪,化解争议纠葛,虽然已经到下班时间,冯静庭长趁原被告都在现场的有利时机,积极邀请双方当事人即刻赶赴涉及房屋现场进行勘验,核实具体情况。并于当晚邀请六道河镇政府负责拆迁工作的政法书记曹建辉和该村村干部,在该村委会就该村民的三处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经过几轮的协商,冯静庭长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的梳理该村民的思想工作,终于在当晚10点多双方达成和解,并将三处房屋的拆迁安置协议签署完毕,做到了案结事了。
近年来,兴隆县法院积极开展一线工作法,深入推进法官工作站,践行巡回审判,发挥好审判工作各环节工作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利用诉前、诉中、诉后多环节化解纠纷的审判方式,全力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