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构建“1+5+289”工作机制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讯 (张宝程 刘振宇)兴隆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地域优势,构建“1+5+289”工作机制,增强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落实,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1”即1个诉前化解中心,充分发挥团队化优势提升诉前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中心基础上,挂牌成立行政诉前化解中心,构建起“行政诉前化解”和“民事诉前调解”合二为一的“一站式诉前化解中心”。选派调解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4名员额法官、8名书记员,返聘多名德高望重、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退休法官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为特邀调解员,组建4支由“法官+书记员+特邀人民调解员”构成的高效化解团队,专司提前介入及有效过滤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截止日前,诉前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997件,调解成功184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61.39%。
“5”即5个中心法庭,充分发挥集约化纠纷化解优势强化基层治理。以5个中心法庭为核心,下辖管理6个法官工作站及9个巡回审判点,构建起相互对接的网络化管理模式,既可集中优势人员办理同类案件,又可及时分而治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治理。积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建设,将新入职法官助理分配到各中心法庭,做到中心法庭至少有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和1名法警(保安)。6个法官工作站各选派1名优秀特邀人民调解员驻站主持工作,针对调解纠纷、送法下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6项职能开展常态化工作。9个巡回审判点专供针对老弱病残、道路不畅等不便于来中心法庭开庭的当事人以及具有特殊情况的案件而备用的审判点,便于让庭审及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截止日前,各中心法庭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84件,调解成功347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50.73%。
“289”即289个“一村一法官联络站”,充分发挥分散化送法服务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挂牌成立“一村一法官联络站”,选派51名法官或法官助理对标289个行政村,开展定期入村驻站,排查、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变‘被动’应对纠纷为‘主动’指导化解和预防纠纷发生,将其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将每个村民都纳入网格式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实现精细化和全覆盖的乡村治理。法官联络站向村民公布法官的联系方式,要求法官对所负责村庄的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畅通村民的利益表达机制,切实强化诉源治理,服务乡村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降低辖区“万人成诉率”,全力助推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