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哪些情形下婚姻关系可以申请撤销?
一是因受胁迫而结婚;
二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三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身患重大疾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问:
何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