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故事 学法律
沈大哥和贾大姐都是离异单身,经人介绍后相识并决定结婚。2000年,沈大哥和贾大姐领证结婚时,沈大哥的女儿、贾大姐的儿子都已经成年。结婚后不久,沈大哥以个人财产购买了一处房产,装修之后一直与贾大姐居住在这套房屋内。2021年沈大哥去世。小沈认为,贾大姐的儿子小贾常年生活在外地,未对父亲进行过赡养,其没有继承权,该房屋应当由贾女士和自己继承。而小贾认为自己虽然没有赡养,但是作为继子,他应当也有继承权。
亲爱的各位网友,您觉得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继子女成为法定继承人的条件是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本案中,小贾在其母贾女士与沈先生结婚时,已成年,并且其常年生活在外地,未对沈先生进行过赡养,故不能认定其与继父沈先生形成扶养关系。因此小贾没有继承权。沈先生的房屋应由贾女士与小沈继承。
法条链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成为继承人的前提条件是形成扶养关系,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或继父母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应认为形成了扶养关系。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