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讯 (记者 张宝程 通讯员 李瑞民)近日,望都县法院一天内为三位农民工拿回了自己的劳务报酬,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原告黄某某、陈某甲、陈某乙三人为被告王某某承揽四川长虹空调公司的长虹空气源安装工程提供劳务,共计劳务费23000余元。工程结束后,因被告未及时支付报酬,经三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三原告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办案人员经询问当事人及查阅案卷得知,该案工程款被告已全额支取,但三原告工资却迟迟不予支付,故而三人情绪激动,如不能妥善及时解决,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于是主办法官在把握当事人心理及情绪的基础上,及时多次与被告沟通,为达成调解做好准备,被告对三原告起诉的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且承认该案工程款其已经支取,但其现在生活困顿,确实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经主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承诺每月支付三原告每人2100元,直至付清为止。主办法官又向原告释明分期履行的法律规定,最终三原告同意被告的调解意见,三起案件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