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讯 (记者 张宝程 通讯员 马征、石旭亚)“感谢法官,三年了,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5月7日,唐县法院白合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高某与原告杨某就2018年的欠款达成调解协议。这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唐县法院又一次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有力写照。
该案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高某陆续向原告杨某借款,至2018年11月25日欠下杨某9000元,并向杨某出具借条一张。后杨某多次催要借款,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托,始终未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遂诉至法院。
白合法庭副庭长董永杰了解案情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董永杰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高某认真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高某要讲诚信,以感恩的心来对待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朋友。最终,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达了悔意,并表示会尽快偿还借款,但现在生活存在一定困难,请求给予一定偿还期限。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不断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于5月7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高某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杨某借款9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至此,昔日的一对好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本案顺利结案。
近年来,唐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今年以来,通过“冀时调”平台受理诉前调解申请1147件,调解成功537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细致的诉讼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