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融媒体•河北农网讯 (记者 张宝程 通讯员 齐迎男)5月7日,信访人陈某某向兴隆县法院承诺不再上访,一起由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涉诉信访积案就此圆满结案。
信访人陈某某因邓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不服兴隆县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承德中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要求追加张某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将该信访案件交办至兴隆县法院后,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高度重视,要求立即组成工作专班,认真查阅陈某某的案卷,详细梳理案情,切实压实信访化解责任。5月7日,谢孟水院长与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金接待了陈某某,谢孟水院长通过反复、耐心、细致地做陈某某思想工作,充分辩法析理,从情理、事理、法理等各方面进行疏导、梳理,寻找化解矛盾的切入点、突破口。针对公诉机关并未向法院起诉指控张某的情况,便告知陈某某如果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其应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法院在此事上无问题,并承诺尽快将情况汇报给县政法委,得到了陈某某的理解和认同,最终陈某某承诺不再上访。
兴隆县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一把手”根据实际情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解决深层次问题。兴隆法院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化解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坚持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和司法服务效能,真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