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播传播 淫秽信息被判刑
检察官提醒:莫让网络不良信息误了芳华
张曼菲
随着互联网短视频、直播等平台的崛起,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遭受着纷繁复杂信息的冲击。
2019年11月起,被告人尹某某在某直播平台注册账号做主播。该平台一会员观看主播尹某某的节目后,赠送给尹某某“跑车”等虚拟礼物。后来,尹某某将该会员添加为微信好友,并发送淫秽视频,以此非法牟利。经查,尹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向会员金某某发送淫秽视频26部。被告人尹某某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互联网短视频、直播平台准入门槛缺乏、内容形式低俗等多重隐患日益凸显,诸多平台因传播违背公序良俗甚至触犯法律的不良信息被责令整顿。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要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上述案例中,被告人尹某某将淫秽信息扩散,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因此被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传播不良内容,严重影响着网络秩序,极易对涉世不深、自控能力较弱的青少年身心造成潜移默化的伤害。净化网络环境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平台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整合优势资源,加强行业监管。同时要强化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家长和老师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而青少年在网上冲浪时务必自觉提高警惕,坚决抵制不良信息,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主动举报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做网络文明的坚定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