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调解
有效化解矛盾解纷
冀农融媒体•河北农民报讯 (记者 张宝程 通讯员 殷子曦)3月10日,兴隆县人大代表刘长莲和刘凤荣与兴隆县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屈桂中在兴隆县法院“人大代表调解室”,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最终该案成功调解结案,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当事人双方系供需业务关系,当事人衡水某公司给当事人承德某公司提供胶管、密封件等货物,承德某公司收货验收合格后,逾期一直未付款项87158.8元。衡水某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便一纸诉状将承德某公司起诉至兴隆县法院,请求判令承德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节省当事人的时间,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兴隆县法院遂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两名人大代表主动联系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当了解到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时,将双方约到一起“面对面”沟通。
当事人双方坐在“人大代表调解室”后,调解员屈桂中向双方阐明,由于一方为本地企业,一方为外地企业,为增加调解公开透明度,特别邀请两名人大代表一同参与调解。两名人大代表也充分发挥他们的亲和力,根据该案的起因,坚持法理,情理相结合的原则,扎实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契约精神”、维护社会诚信秩序等方面进行劝解,一番入心入情的话语,让双方当事人都放下心结,握手言和。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承德某公司承诺于4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货款。
两名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利用身份特殊性,更容易让当事人信任和依赖,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这种纠纷调处过程的正当性和处理结果的公信力,利于化解矛盾和劝导当事人,从而提升调解效率,使案件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兴隆县法院不断推进人大代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人大代表参与调解民间纠纷,联合各方力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让矛盾止步在诉前“一公里”,形成源头解纷的工作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