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 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便利
冀农融媒体•河北农民报讯 (记者 张宝程 通讯员 殷子曦)2月26日,兴隆县法院与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人大代表参与化解民间纠纷对接机制运行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兴隆县首个 “人大代表调解室”、“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全县全面开展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
3月2日,兴隆县人大代表调解室和联络站在兴隆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挂牌。“人大代表调解室”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通达社情民意的重要作用,通过探索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辐射、带动一批大代表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中来,利用人大代表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身份优势,发挥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坚持依法自愿、调解优先、便民为民、高效快捷的原则,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权威、有效的工作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纠纷化解体系,也为人民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人大代表联络站”定期有1名至2名有社会影响力、群众威望高的代表驻院轮班服务;“人大代表调解室”通过人民法院委托人大代表调解的形式开展民间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人大代表可以参与调解的案件类型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交通事故责任、劳动争议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服务合同、劳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类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物业等民生领域的案件。
“人大代表调解室”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成立,是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一种渠道,更是搭建民意沟通桥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减轻群众诉累的一次创新实践,是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枫桥经验”的有益实践。从而在全县构建由人民法院主导、整合社会纠纷解决资源,构建起凝聚各方力量、集中各方智慧的相互协同、功能互补的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共同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节约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