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诉前化解止纠纷 司法为民护民利
河北农民报·河北农网讯(记者张宝程 通讯员齐迎男)“没想到能这么快能拿到赔偿金,省下了一大笔诉讼费,没花一分钱,也不用开庭了,真是让我们省了不少事,太感谢您了!”当事人史某某的妻子对兴隆县法院“一站式诉前化解中心”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贾立钢连声道谢。
9月25日,兴隆县法院“一站式诉前化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刚某某以现金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将31500元赔偿款交付到当事人史某某的妻子手中,赔偿款即时清偿。
原来,当事人刚某某5月份醉酒后驾驶轿车与对行的史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刮,造成史某某受伤、车辆损坏,刚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史某某要求刚某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34364元。
兴隆县法院“一站式诉前化解中心”在收到此案后,将案件分流到调解经验丰富的特邀人民调解员贾立钢手中,特邀人民调解员贾立钢根据当事人的联系方式,积极与双方联系,但一直联系不上刚某某。9月24日,人民调解员贾立钢终于打通刚某某电话,并协调双方明日当面解决相关事宜。
9月25日,史某某的妻子和刚某某来到兴隆县法院“一站式诉前化解中心”,为了减少双方分歧尽力促成和解,特邀人民调解员贾立钢从情、理、法多角度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告知双方当事人通过诉前化解案件用时短,不收取任何费用,还能最大限度缓和双方矛盾。最终在特邀人民调解员贾立钢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史某某的妻子同意减少赔偿款的金额,刚某某也爽快答应将31500元赔偿款当天一次性交付给史某某,双方就本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一次性处理结案,握手言和。
兴隆县法院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功调解了一大批涉及民生的老大难案件,兴隆县法院将继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司法便民,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