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检察院:
召开听证会对涉案企业家进行公开审查
河北农民报·河北农网讯(任寒霜)“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次听证会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们认罪认罚,今后一定做守法公民,好好经营企业,为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做出更大贡献。”8月5日,魏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上,三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官真诚悔过。
2019年7月10日21时许,魏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夜间集中整治时,正在某夜摊吃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康某某、陈某某等人与城管局执法人员发生纠纷,引起打架,在打架过程中造成城管执法队员赵某某、胡某某轻微伤。案发后,三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城管执法局的谅解。
该案移送至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认真审阅了卷宗,详细讯问了犯罪嫌疑人,依法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办案检察官了解到: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民营企业家,康某某在北京、魏县经营两家物流运输企业,为社会提供近200个就业岗位;陈某某在魏县经营一家物流运输企业,为社会提供近70个就业岗位,王某某在魏县经营一家建筑工程公司,为社会提供150余个就业岗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社会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鉴于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偶犯,且案发后三名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城管执法局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同时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的要求,结合当前“六稳”“六保”的工作任务,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降低案件处理对企业运行的影响,魏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并结合三名犯罪嫌疑人所在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邀请侦查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拟做相对不起诉进行评议。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对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处理意见、法律依据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做了详尽阐明,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并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案民警、值班律师就针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均同意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给予了高度赞许。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维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魏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对涉案企业家进行公开审查,并从轻处罚, 就是从保护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经济生态的角度出发,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运用检察监督职能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