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毒蘑菇和有毒动植物中毒事件,截至5月上旬已报告261人中毒、6人死亡。6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预防毒蘑菇和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饮食消费提示》,提醒公众预防毒蘑菇和有毒动植物中毒事件发生。
国家卫生健康委提示,公众不要自采自食野生蘑菇;制备药膳、药酒,应获得专业人员指导。公众消费贝类时,应尽量到正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避免在赤潮预警期间自行打捞食用海产品。我国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鲀,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食用河鲀。公众一旦误食有毒动植物,如出现呕吐、腹泻、发热、头痛、麻痹等可疑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措施,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