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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沙河道生态补水 市政府特发通告

2020-05-25 16:01:16 来源:河北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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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沙河(北)退水闸于3月17日9时10分向我市沙河生态补水,流量为每秒40立方米,在河道补水未彻底消退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沿河各乡镇(街道)、村、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防汛宣传力度,采取印发明白纸、悬挂宣传标语、喇叭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汛抢险自救知识。教育引导危险地段群众时刻注意汛情变化,及时开展避险自救。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少年儿童,不要到河边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要切实加强汛情巡查和监测,密切关注水情变化,组织力量随时待命,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及时开展抢险救灾,保障河道补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乡镇(街道)、村、学校、各企事业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教育好辖区的村民、职工、学生,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劝其不得在河道内进行游泳、戏水等危及生命的活动,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三、严禁在河道内游泳、戏水、垂钓;严禁在河道放养牲畜;禁止在河道从事采砂、采铁、建筑等一切生产活动。对无视本通告,一经发现,依法严惩,并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工具。因擅自在河道内游泳、戏水等入水活动造成人员伤亡者,后果自负。对不听劝阻并寻衅滋事者,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河道属国家所有,在河道范围内种植农作物、树木或建设房屋及其他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自行清除,否则由有关部门强行清除。对未经水行政部门批准随意封堵河道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王瑞夫)

来源:河北农网
责任编辑:韩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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